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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018-03-28 20:20:00

兹通告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星期四)下午三时三十分假座香港新界将军澳将军澳工业邨骏昌街7号星岛新闻集团大厦5楼会议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以处理下列事项:

1. 省览及批准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 宣布派发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3. 宣布派发特别股息。

4. 重选萧世和先生连任本公司董事。

5. 重选刘仲文先生连任本公司董事。

6. 重选卢永雄先生连任本公司董事。

7. 重选李祖泽先生连任本公司董事。

8.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9. 重聘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

10.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或经修订後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b)段所载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地批准本公司之董事於有关期间内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之额外股份,及在将会或可能需要行使此项权力之情况下,作出或授予发行股份建议、协议及授予购股权;

(b) 本公司董事根据上述(a)段赋予之批准而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其他类别)本公司之股份总数(依据(i)供股;或(ii)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经不时修订)之任何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之计划;或(iii)本公司当时采纳之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以向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雇员授出或发行股份或赋予权利认购本公司股份或行使赋予认购权之任何购股权(已授予或可能授予);或(iv)任何赋予认购或换股权的任何本公司现有可换股债券、债权证或票据,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之20%;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之较早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 任何适用法律或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时;及

(iii) 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载授权之日。

「供股」指在本公司董事指定的期间内,向某一指定记录日期名列在股东名册上的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按其当时持有该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发售本公司股份或发行赋予权利可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购股权、权证或其他证券(惟本公司董事有权就零碎股权或就香港以外地区的法律所定的任何限制或责任又或该等地区的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认为必需或适宜将若干股东不纳入计划内或作出其他安排)。」

11.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或经修订後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根据下文(b)段所载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之董事於有关期间内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按照所有适用之法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规定(经不时修订),於联交所或已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认可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而本公司股份可能在该等交易所上市,购回本公司之股份;

(b) 本公司根据上述(a)段所授予之批准,购回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购回本公司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之较早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 任何适用法律或本公司之公司细则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时;及

(iii) 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载授权之日。」

12.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或经修订後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大会通过第10项及11项决议案後,将本公司根据上文第11项决议案内所授予之权力而购回本公司之股份总数,加入根据上文第10项决议案所授予本公司董事之权力,可能配发或可能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本公司之股份总数内。」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此通告召开之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可委派一位(如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则可委派多於一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 倘若委任人为联名持有人,而该等联名持有人有超过一位亲身或由委派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则只有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就该等股份排名首位之持有人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3. 倘若委任人为一间公司,代表委任表格必须印有公司印监,或经由该公司的主要人员或获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

4.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签署该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必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5. 就厘定股东符合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三)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於该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人士,必须不迟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6. 大会上拟处理之若干事项详情会载於寄发予本公司股东的通函内。

7. 为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载於本通告的所有决议案将於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表决。

8. 倘若预期将於会议当日下午一时正或之後任何时间悬挂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 会议将会延期。本公司将会分别在本公司网站(www.singtaonewscorp.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公告,通知本公司股东延期会议之日期、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