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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之补充公告

2020-09-10 00:00:00

兹提述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刊发之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一九年报」)。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零一九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有关企业管治报告的持续经营不确定因素披露

董事知悉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771,500,000元,而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625,200,000元及本集团拥有负债净值约人民币673,000,000元。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总借贷约人民币2,251,800,000元,其中约人民币2,112,800,000元已分类为流动负债,而其限制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则分别约为人民币151,300,000元及人民币65,200,000元。该等状况均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而此等因素可能对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虑。

经考虑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所载的措施后,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满足其经营需求及偿付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计最少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时之财务负债。因此,董事认为以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属恰当。

本公司为结清其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1,850,000,000元之总借款所采取之行动计划如下:

本集团藉安徽华星集团而于二零一八年开始农化产品供应链服务,并致力发展及巩固该持续经营业务。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安徽华星录得正面经营现金流量。本公司认为安徽华星将于未来进一步改善本集团之流动资金;及

本公司正积极物色可行之债务重整机会,包括出售现正录得亏损之附属公司、与债务人制定可能之新偿款计划、物色新投资者等。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之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就潜在投资订立意向合作框架协议。于本公告日期,潜在投资仍待进行,而本公司并无其他具体投资计划。

有关本集团之持续经营不确定因素之进一步讨论载于二零一九年报「董事会报告─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审核保留意见」、「独立核数师报告─不发表意见之基准」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编制基准─持续经营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