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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有关非常重大出售事项的补充协议

2019-08-29 00:00:00

兹提述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及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通函(「 通函」)。除文义另有指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由于出售集团的贷方需要更多时间就解除及免除本公司为出售集团的债务提供的相关担保(「 相关担保」)与本公司进行磋商及取得其内部批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买方订立协议的补充协议三(「 补充协议三」), 据此订约方同意(其中包括)促成全面免除或解除相关担保,并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买方及本公司可能协定的其他日期)前完成相关登记。 买方应在延长期限内继续尽最大努力争取剩余的金融机构儘早同意取消有关担保, 若在延长期限届满前,卖方给予金融机构的担保未能全部取消,视乎情况,买方有权提供合理的保障予卖方的情况下,完成交割目标债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且全面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