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主席要求就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的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内的所有建议决议案(「该等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表决。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点票担任监票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该等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该等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及董事会与核数师的报告。 811,921,080 (99.998128%) 15,200 (0.001872%)
2 (a) 重选陈强先生为董事。 811,913,680 (99.997204%) 22,700 (0.002796%)
(b) 重选朱文花女士为董事。 811,913,380 (99.997192%) 22,800 (0.002808%)
(c) 重选张明先生为董事。 811,913,380 (99.997192%) 22,800 (0.002808%)
(d) 重选王锦连先生为董事。 811,913,580 (99.997192%) 22,800 (0.002808%)
3 授权董事会厘定全体董事酬金。 811,913,580(99.997192%) 22,800 (0.002808%)
4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811,919,280 (99.997894%) 17,100 (0.002106%)
5A 向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
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惟不得超过於本
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0%。 810,795,820(99.859526%)1,140,560(0.140474%)
5B 向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
份,惟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 811,921,280 (99.998140%) 15,100 (0.001860%)
5C 在上文第5A及5B项的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的前提下,扩大配发本公司股份的一般
授权,即在一般授权中加入已购回本公
司股份面值总额。 810,796,120 (99.859637%) 1,139,660 (0.140363%)
附注:该等决议案之全文已载列於通告。
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71,591,507股,此乃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该等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东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限制下须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放弃投票赞成该等决议案,以及股东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的该等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