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的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建议发行最多751,000,000港元於二零一九年到期的7.0厘可换股债券。除文义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完成发行可换股债券
董事会欣然宣布,关於Action Phoenix Limited(作为认购人)的认购协议项下所有发行可换股债券的先决条件已达成及/或获豁免,可换股债券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完成发行。根据认购协议项下条款及条件,本公司已向认购人及其代名人完成发行本金总额745,06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
下表载列(i)於本公告日期;(ii)紧随悉数按初步兑换价每股0.50港元兑换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假设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未获兑换及并无行使购股权)後;及(iii)紧随悉数按初步兑换价每股0.50港元兑换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假设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获悉数兑换及悉数行使购股权)後本公司股权的概要,并仅作说明用途:
(表略)
调整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的兑换价
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於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完成发行时),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作为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张先生(作为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担保人)及本公司签署修订及重述协议,以认可透过对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进行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兑换价的相关修订调整。
根据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及修订及重述协议,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的兑换价每股股份1.05港元将被调整至每股股份0.50港元,自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即二零一九年可换股债券的发行日)起生效。
除上述对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兑换价的调整外,二零一八年可换股债券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