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有关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刊发的公告(「该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认购协议项下所有发行可换股债券的先决条件已达成,可换股债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完成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