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授权代表变更
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张明先生(「张先生」)已获董事会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张先生,60岁,於航运及造船行业拥有逾三十年的经验。张先生曾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加入本集团,直至二零一零年七月离职前担任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江苏熔盛重工」)常务副总裁;并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再次加入本集团,担任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副总裁,及後於二零一六年九月起担任江苏熔盛重工总裁。加入本集团之前,张先生曾先後任职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机务中心副主任、青岛远洋船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及上海佳豪游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先生於一九八二年获大连理工大学船舶设计与制造专业学士学位,并於一九九八年获大连海事大学运输管理工程工学硕士学位。彼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起担任大连海事大学客座教授。
本公司与张先生订立服务合同,由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起为期三年,据此,张先生之年度薪酬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乃由本公司经参考彼之经验、资历、在本公司之职务与责任以及市场基准而厘定。张先生亦有权获得实物利益、退休金计划供款、酌情花红及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根据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细则,张先生的任期将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合资格於该大会上膺选连任。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1)张先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V 部之定义并无持有本公司任何之证券权益;(2)张先生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担任任何职位;(3)张先生於过往三年并无出任任何其他公众公司(证券在其他任何香港及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董事职务;(4)张先生并无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5)张先生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6)并无任何有关张先生的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而予以披露;及(7)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
(1) 王少剑先生(「王先生」)因寻求其他业务发展,将在其服务合同届满之时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根据上市规则第 3.05 条,王先生将在其辞任生效之时,不再担任本公司之授权代表;及
(2) 魏阿宁先生(「魏先生」)因退休原因,将在其服务合同届满之时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王先生和魏先生均已确认,彼等各自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其他事宜需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根据上市规则第 3.05 条,执行董事王涛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授权代表,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动
於王先生及魏先生辞任董事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之时,(1)王先生亦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企业管治委员会及财务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2)魏先生亦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委任以下本公司董事委员会成员:
(1) 张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企业管治委员会及财务及投资委员会之成员,并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及
(2) 执行董事朱文花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并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董事会藉此机会衷心感谢王先生及魏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的宝贵贡献,并欢迎张先生担任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