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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熔盛重工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结果

2015-03-13 19:35:00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决议案已获股东或独立股东(视情况而定)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中国熔盛重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的通函(「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之公告所披露,鉴於认购协议终止,载列於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有关批准认购协议、发行认股权证及以特别授权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之决议案第一项,股东特别大会主席建议无限期延期提呈决议案(「延期决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载列於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延期决议案及所有建议决议案(除载列於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决议案第一项外),即决议案第二项(「普通决议案」)及决议案第三项(「特别决议案」,连同延期决议案及普通决议案统称「决议案」)已获股东或独立股东(视情况而定)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监票人於股东特别大会上点票。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

赞成 反对

临时决议案

是次股东特别大会之第一项议案无限期延期提呈。 3,949,777,145 (99.995924%) 161,000 (0.004076%)

2.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

本公司额外股份,惟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

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0%。 3,762,953,343 (98.221089%) 68,151,940 (1.778911%)

特别决议案

票数 (%)

赞成 反对

3.考虑及批准受限於及待取得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後,

本公司名称由「China Rongsheng Heavy Industries

Group Holdings Limited」改为「China Huarong

Energy Company Limited」,并采纳新中文名称

「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代替本公司现有

中文名称「中国熔盛重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847,439,798 (99.391740%) 29,665,485 (0.608260%)

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490,194,599股股份。於通函内所载,陈强先生(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及其联系人,盛意有限公司、Leader World Investments Limited及宇宙有限公司合计拥有 1,046,000,000股股份权益(占本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日期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1.02%),须於并且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赞成普通决议案。因此,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普通决议案的股东的股份总数为8,444,194,599 股股份(占本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日期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88.98%)。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股东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限制下须於股东特别大会放弃投票赞成决议案,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的决议案进行投票时,并未受任何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