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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熔盛重工延迟建议发行非上市认股权证之最後截止日期

2015-02-11 19:22:00

兹提述中国熔盛重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刊发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发行非上市认股权证。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根据认购协议,发行认股权证须待先决条件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最後截止日期」)(或本公司与认购人以书面协定的较後日期)或之前达成时,方告完成。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本公司与认购人书面协定延迟最後截止日期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本公司与认购人进一步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

除以上所述者外,认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并无其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