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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熔盛重工提示性公告

2014-09-29 20:37:00

本公告乃中国熔盛重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规定而刊发。

兹提述(i)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刊发的公告,本公司股份由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正起於联交所短暂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刊发有关本公司进行集团重组之内幕消息之公布;及(ii)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及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刊发的提示性公告(「该等提示性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公告所采用释义与该等提示性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之涵义。

本公司谨此通知股东,经与有关金融机构友好磋商,有关方已达成继续支持本公司所属江苏熔盛重工发展之意向,并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经多方协商确认,由江苏熔盛重工委任一家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潜在重组的独立专业评估师,负责对江苏熔盛重工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以作为有关潜在重组工作之基础。本公司和有关金融机构及在地方政府帮助下,共同努力,境内外多方联系沟通,积极探讨潜在重组的多种可能性。潜在重组的目的是改善本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提高其运营水平及维护本公司股东的利益。本公司预期,一旦各方落实潜在重组的计划,将力争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底前完成潜在重组。本公司已商请一家政府机构协助促进独立第三方洽谈江苏熔盛重工投资重组事宜,有关意向正在多方协商。

除却该等提示性公告及本公告披露之资料外,现阶段暂无有关潜在重组的确实详情可以披露。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地监察潜在重组的状况,并将根据相关之法律及法规要求,及时就有关事项的实质性发展进一步刊发公告。

与此同时,本公司股份将会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以保证市场上公平的信息披露及全面的信息发布,并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重大波动。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留意,上述潜在重组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敬请投资者和公众注意有关本公司证券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