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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熔盛重工完成须予披露交易及股份交易有关收购吉尔吉斯项目60%权益

2014-09-11 18:27: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有关根据购股协议进行收购事项之须予披露交易及股份交易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公告所采用释义及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之涵义。

完成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之购股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及/或获得买方豁免(如适用) ,而交割已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完成。同日,本公司已配发及发行 1,400,000,000 股代价股份(相当於本公司配发及发行所有代价股份後的已发行股本的 16.04%)予卖方的指定人士。

於交割後,买方持有目标公司(Central Point Worldwide Inc.)60%股本权益,而目标公司、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及吉尔吉斯大陆油气有限公司*已经各自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