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HUARONG ENERGY COMPANY LIMITED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101)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二)举行 的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主席要求就载于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 内的所有建议决议案(「该等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表决。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点票担任监票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该等决议案已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获正式通过。该等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票数及百分比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38838103113100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99.996627%)(0.003373%)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的报告。 2. (a) 重选牛建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88381031 13100 (99.996627%)(0.003373%) (b) 重选林长茂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388381031 13100董事。(99.996627%)(0.003373%) 3.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全体董事酬38838103113100 金。(99.996627%)(0.003373%) 4.续聘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38838103113100 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99.996627%)(0.003373%)会厘定核数师的酬金。 -1-普通决议案票数及百分比赞成反对 5A. 向本公司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以配发、 388281031 113100 发行及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惟不得超(99.970880%)(0.029120%)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0%。 5B. 向本公司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以购回本 388381031 13100 公司股份,惟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99.996627%)(0.003373%)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 5C. 在上文第5A及5B项的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388281031 113100 的前提下,扩大配发本公司股份的一般(99.970880%)(0.029120%)授权,即在一般授权中加入已购回本公司股份面值总额。 附注:该等决议案之全文已载列于通告。 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770491507股,此乃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该等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东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限制下须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放弃表决赞成该等决议案,以及股东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的该等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概无股东于载有通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本公司通函中表示拟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表决反对或放弃表决权。 由于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超过50%的票数赞成提呈的各项普通决议案1至5C,故所有该等决议案均已获股东正式通过。 本公司执行董事牛建民先生、洪梁先生及朱文花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锦连先生、周展女士及林长茂先生生,均以亲身或以电子设施方式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席牛建民 -2-中国上海,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在任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牛建民先生、洪梁先生及朱文花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锦连先生、周展女士及林长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