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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8-09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华荣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根据现时可获得的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于本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不多于人民币90.0百万元,而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可比期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465.0百万元。

本期间的预期亏损主要是由于相关担保合同拨备的额外利息所致。

于可比期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465.0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可比期间相关担保合同的拨备逆转,金额为人民币1,344.6百万元。由于受COVID-19的持续影响,相关担保的解除进度于本期间有所延迟。本期间,没有相关担保被解除或释放。

本公司仍在最后落实本集团本期间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本期间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评估,待作出所需调整(如有)后方可落实,及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议或确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将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底前刊发的本集团本期间中期业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