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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有关国大药房收购成大方圆100%股权

2020-07-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做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0年7月24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国大药房」)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代价人民币18.6亿元收购辽宁成大持有的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成大方圆」)100%股权(「收购事项」)。收购事项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进行。待收购事项完成后,成大方圆将成为国大药房的全资附属公司,从而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成大方圆是汇集医药零售连锁和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区域性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截至2019年末共拥有门店1,507家遍佈5省19市,覆盖辽宁、吉林、内蒙古、山东和河北部分重点城市,区域市场集中度优势明显。于2020年3月31日,成大方圆未经审计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16.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为人民币6.04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成大方圆经审计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9.37亿元。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以市场法评估的成大方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8.6亿元。

成大方圆零售业务和所在区域符合国大药房「成为中国领先、最受信赖的药店和医药保健零售商」的战略定位,本次收购将有助于国大药房巩固在医药零售领域全国销售规模头部企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其市场占有率及集中度,巩固优势区域特别是辽宁区域的领先地位,同时有助于国大药房在医药分开政策背景下提前进行战略佈局,为承接处方外流等政策红利做好准备。

收购事项出售方辽宁成大为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为600739,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辽宁成大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第三方。收购事项有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均低于5%,亦不构成本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