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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不予解锁

2020-06-23 00:00:00

兹引述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8月18日、 2016年8月19日、2016年10月18日及2016年11月1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采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该计划」)及其首次授予(「首次授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首次授予方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受限于三个解锁期。 由于本公司未达到2019年度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并未满足。因此,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23日审议认定,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等原因退出计划外,其余共计153人获授的189.72万股限制性H股股票(约占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06%,占该等激励对象获授予的限制性H股股票的34%)不予解锁。 至此,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