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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延迟股东特别大会

2020-03-30 00:00:00

兹提述中能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之通函(「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之通告,内容有关谨订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33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原通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及原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佈防止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传播之新法规(包括禁止超过四人于公众地方聚集)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午夜起为期14日生效后,本公司谨此将谨订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时正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以遵守有关新法规。股东特别大会地点将维持不变为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33楼。所有已填妥及已提交之代表委任表格将于延期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维持有效,尚未提交已填妥之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股东将可于延期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前48小时提交代表委任表格至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