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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2019-03-11 00:00:00

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方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方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77,335,826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2565港元。

认购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之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81%及本公司经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4.59%(假设本公司之股本于认购协议日期至认购事项完成日期期间并无变动)。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并将于所有方面于彼此之间及与现有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0.2565港元较(i)于认购协议日期于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股份0.28港元折让约8.39%;(ii)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之最后五(5)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约0.2534港元溢价约1.22%;及(iii)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之最后十(10)个连续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约0.2602港元折让约1.42%。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合共将约为19,836,639港元。经扣除相关开支后,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合共将约为19,636,639港元。本公司拟按本公告「进行认购事项之理由及所得款项用途」一段所载之方式动用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每股认购股份之净价将约为0.2539港元。

本公司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认购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所载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故认购事项可能会或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