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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进一步延长最后截止日期及 修订换股价

2019-02-28 00:00:00

兹提述中能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除另有所指明外,本公告所用之所有词汇与该等公告所赋予者具有相同涵义。

补充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i)修订换股价(原先为每股换股股份0.1563港元(可予调整),修订为每股换股股份0.26港元(可予调整)(「经修订换股价」));及(ii)将最后截止日期由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延长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修订换股价

经修订换股价为每股换股股份0.26港元(可予调整),较:

(i)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即补充协议日期)于联交所所报之股份收市价每股0.26港元;

(ii)紧接补充协议日期前连续最后五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之股份平均收市价约每股0.2588港元溢价约0.46%;及

(iii)紧接补充协议日期前连续最后十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之股份平均收市价约每股0.2341港元溢价约9.96%。

经修订换股价乃由本公司与认购人经参考股份之近期表现按公平原则磋商后釐定。

董事认为按现时市况,经修订换股价及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诚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换股股份

按经修订换股价0.26港元计算,因换股权全部获行使而须予配发及发行之换股股份最高数目为192,307,692股,相当于:

(i)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1.97%;及

(ii)经换股权全部获行使时发行换股股份而扩大后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0.69%。换股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配发及发行。

延长最后截止日期

根据认购协议,待若干先决条件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或之前获达成后,本公司将向认购人发行可换股债券。本公司与认购人先前协定(i)将最后截止日期延长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及(ii)进一步将最后截止日期延长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发行可换股债券之先决条件,故本公司与认购人书面协定将最后截止日期进一步延长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或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有关较后日期)。

除以上修订外,认购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注意,发行可换股债券须待认购协议项下之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视乎情况而定)后,方可作实。务请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