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中能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以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之最新资料。
可能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作为买方)与赵新女士(「卖方A」)、吴亚龙先生(「卖方B」)及赵强先生(「卖方C」)及李全发先生(「卖方D」,连同卖方A、卖方B及卖方C统称为(「卖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据此,本公司拟收购而卖方拟出售北京众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可能收购事项」)。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本公告日期,卖方各自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正式协议
本公司与卖方须于签订谅解备忘录后180日内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正式买卖协议。
尽职审查
本公司将有权对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诉讼及财务方面)进行尽职审查。
独家期
卖方同意,其不得于签订谅解备忘录后90日内(「独家期」)与任何其他人士就出售目标公司进行任何讨论、磋商或安排或订立任何协议,而独家期可由卖方与本公司书面协定予以延长。
有关目标公司之资料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并拥有注册股本人民币29,000,000元。其由卖方A、卖方B、卖方C及卖方D分别拥有41.38%、34.48%、20.69%及3.45%。其为一间医疗服务公司,主要从事提供及销售放射学、超声波、实验室、病理学、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及生物试剂等领域之医疗设备及医疗耗材。
订立谅解备忘录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于中国制造及销售休閒鞋履、服装及相关配饰产品。本公司亦从事经营油站。
为将本集团的业务多元化及增加本集团的收益来源,本公司一直寻求各类发展机遇。董事会对中国医疗服务产业之前景抱持乐观态度。董事会认为,谅解备忘录为本公司提供机会,可透过运用目标公司之优势、资源及专长发展上述产业。董事会相信,谅解备忘录为本集团提供良机,将其业务扩散至上述产业,并扩大本集团于未来的收益基础。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