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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之每月更新公告

2019-11-22 00:00:00

本公告乃由乐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自刊发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之公告以来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接获若干独立潜在投资者对本公司或从事本集团绝大部分业务之其中一间附属公司(视乎情况而定)之股本证券之多项不具约束力指示性出价。本公司正在考虑其可能据此进行可能资产出售事项之条款。另一方面,本公司获郁先生告知,彼预期将于三个星期或前后的合理时间内就是否进行或终止可能股份出售事项作出最终决定。于本公告日期,尚未与任何潜在投资者协定交易架构,亦无向任何潜在投资者授出独家权利,且并未就可能交易订立最终具法律约束力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遵照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作出载有可能交易进展之每月公告,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作出提出要约之确实意向或决定不进行要约之公告为止。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或收购守则(视乎情况而定)于适当时候或有需要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概不保证可能交易将会落实或最终完成,而相关讨论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导致公开收购或本公司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可能交易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或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