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之结果
法院会议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五)举行的法院会议上,批准该计划的决议案已获亲身或委任代表出席法院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包括无利害关係股东)批准。
股东特别大会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i)批准透过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削减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以使本公司与计划股东之间之该计划生效的特别决议案已获批准;及(ii)批准将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增加至其先前数额,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作出其认为就实行该计划而言属必要或适宜的一切行动及事宜,以及向联交所申请撤销股份上市地位的普通决议案已获批准,在各情况下,均由亲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批准。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符合资格享有该计划项下权益之计划股东,本公司将由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五)起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由该日起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