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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19-04-26 00:00:00

兹提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刊发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订立煤炭互供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川盟融资有限公司,为一间可从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规定的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有关涉及上述交易事宜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有关委任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订立煤炭互供协议、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寄发一份通函予股东,当中将载有独立财务顾问发出的意见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