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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1-04-21 00:00:00

兹提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有关订立金融服务协议之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等公告所披露,通函(「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供载入通函的相关资料,本公司预期将推迟至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或之前寄发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