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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3-03 00:00:00

本公告由威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管理账目」)所作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就现时可得资料所作的评估,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预期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将会录得净亏损减少。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净亏损减少乃主要由于本集团网络通信业务于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表现有所改善,令收益及毛利增加所致。

然而,根据独立专业估值师所编制的初步估值,有关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的股本投资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允价值将较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允价值减少30%至40%。公允价值亏损(「公允价值亏损」)将会计入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而并非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的综合损益表。公允价值亏损乃主要因(i)受中美贸易战所影响,收益及毛利下跌;及(ii)融资成本大幅增加而导致华讯方舟纯利下跌。

儘管诚如上文所言,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将会录得净亏损减少,惟计及公允价值亏损后,预期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将会录得全面亏损总额增加,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全面亏损总额约人民币43.9百万元。

由于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的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其中包括)董事会经考虑现时可得资料后对管理账目所作的初步评估及得出的预期情况而达致,而并非以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正在审核或审阅的数据或资料为基准。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财政年度的最终经审核综合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