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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收购智慧能源公司之股权

2021-12-03 00:00:00

收购智慧能源公司之股权

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日宣布,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港华能源与中华煤气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港华综合电能订立转让协议,据此,港华综合电能同意向港华能源出售其于智慧能源公司持有之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509,206,186元(约613,205,908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中华煤气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而港华综合电能为中华煤气之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港华综合电能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及订立转让协议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转让协议项下之收购事项计算之一个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全部均低于5%,因此,收购事项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