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存款协议
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订立结构性存款协议,据此,本公司认购兴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结构性存款协议项下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订立结构性存款协议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