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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华电收购武昌公司全部股权

2019-08-27 00:00:00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湖北发电与中国华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华电同意出售,而湖北发电同意收购武昌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武昌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中国华电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于本公告日期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约46.84%已发行股本总额),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关连交易。由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故该项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