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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

2019-09-26 00:00:00

兹提述有关(其中包括)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之该公佈。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本集团签订补充协议以修订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之年度上限。

由于有关(i)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经补充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修订); (ii)委托配送服务框架协议(经委托配送服务框架协议修订);及(iii)采购框架协议(经补充采购框架协议修订)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超过5%,故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公佈、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