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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章程

2022-04-22 00:00:00

本公佈乃由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1)建议修订

本公司建议藉以下文所载替换其章程第一〇〇条(「建议修订」)。

原章程:

“第一〇〇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三人。

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拟变更为:

“第一〇〇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三人。

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应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2)建议修订的理由

须作出建议修订乃由于董事会之董事人数变动所致。

(3)股东週年大会

建议修订须待本公司股东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批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府机关批准、登记及备案后方可作实。

本公司股东为批准建议修订的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计划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星期一)举行。

一份载有建议修订进一步详情的通函,连同大会之有关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4)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有权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于该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符合资格有权出席股东週年大会,本公司股东应确保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不迟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以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