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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关于对东郊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迁建工程进行调试运行工作公告

2020-12-1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i)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有关本公司获得天津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ii)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有关本公司获得天津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的进一步公告;(iii)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有关四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公告;(iv)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有关本公司提供项目代建及管理服务的公告;及(v)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有关本公司对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进行调试运行工作的公告(合称「该等公告」)。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与天津城投订立该协议的议案,据此,天津城投将委托本公司就东郊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迁建工程项目进行调试运行工作。

天津城投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天津城投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天津城投与本公司订立了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委托调试运行合同。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委托调试运行合同及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合併计算。由于其中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合併计算后)大于0.1%但低于5%,因此该等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