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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获得天津市国资委批覆的公告

2020-08-28 00:00:00

兹提述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及有关控股股东建议认购A股的关连交易;及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之通函(「该通函」)。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2020年8月28日,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天津城投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创业环保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覆》(津国资产权[2020]32号),天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之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仍须待取得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上批准及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作实。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