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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公告潜在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建议挂牌转让出售于一家投资公司之股权之进展

2022-06-30 00:00:00

本公告乃由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发佈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董事会宣佈本公司以挂牌转让方式建议出售本公司持有的P.G.Logistics之4.82%股权(即建议出售事项)。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所赋予之涵义。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收到来自上海产权交易所的通知,透过上海产权交易所进行之信息披露期已结束。经上海产权交易所资格审核及本公司确认,建议出售事项徵得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1名,即深圳市奥裕恒实业有限公司。

于本公告日期,最终代价尚未釐定。以最低代价为计算基准,建议出售事项之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将有可能超过75%,因此,建议出售事项将有可能构成本公司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如属非常重大出售事项,本公司届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公告、刊发股东通函、召开股东会议并取得股东批准之规定。

于本公告日期,产权交易合同尚未签署,建议出售事项可能进行或可能不进行。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