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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经重续营销合作框架协议

2019-04-18 00:00:00

补充协议

董事会宣佈,本公司之合併附属公司北京中联华盟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与AGH之附属公司阿里妈妈及优酷土豆订立补充协议,以(其中包括)延长原营销合作框架协议之期限。

上市规则之涵义

阿里妈妈与优酷土豆均为AGH之附属公司。AGH为AliCV之最终唯一股东,而AliCV乃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于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0.65%。因此,阿里妈妈及优酷土豆均为AliCV之联繫人,并故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订立经重续营销合作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补充及修订)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刊载有关经重续营销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服务之年度上限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经重续营销合作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补充及修订)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