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须予披露交易 - 认购一项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权益

2021-10-06 00:00:00

认购一项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权益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交易时段后),认购方(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及初始有限合伙人订立有限合伙协议,以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于基金中之有限合伙人权益,资本承担额为42百万美元(相当于约327.2百万港元)。

上市规则涵义

就认购事项及授出回购选择权而言,由于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之一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惟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认购事项及授出回购选择权(由于该选择权并非由本公司酌情行使,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74(1)条被归类为已行使)就本公司而言各自构成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之申报及公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