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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的更新 - 提交复牌建议

2019-07-04 00:00:00

本公告由煜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以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30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31日、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1月30日、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1日、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7日及2019年5月2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恢复本公司股份买卖的条件(「复牌条件」)以及本公司复牌计划和业务营运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向港交所提交复牌建议(「复牌建议」),列明本公司为履行复牌条件而采取及拟采取的行动。复牌建议亦载列本集团马口铁制造业务的详情,以及本集团如何能够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 条的规定。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提供有关复牌建议的进一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