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发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021-05-25 00:00:00

本公告乃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七日关于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协会」)申请注册及建议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短期融资券(「短融」)(「短融发行」)之公告及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内容关于本公司于协会注册短融发行(通知书文件号:中市协注[2020]CP198号)获得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已完成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第一期短融(「第一期短融」),票面利率定为每年2.90%及为期182日。发行第一期短融的结果会于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载。紧随完成后,其余已核准但未发行之短融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

发行第一期短融所得款项拟用作补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及偿还部分境内子公司的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