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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之关连交易

2020-07-29 00:00:00

认购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发行本金总额为126,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该等可换股债券于发行日期后三(3)年当日到期。初步换股价为每股换股股份0.42港元,可按可换股债券所载者予以调整。

可换股债券附带换股权,可按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42港元(可予调整)转换为换股股份。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合共已发行1,810,953,272股股份。假设(i)可换股债券项下换股权按换股价获悉数行使;及(ii)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可换股债券项下换股权获悉数行使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其他变动,合共300,000,000股新股份(即换股股份)可根据若干限制配发及发行予认购人,相当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6.57%及经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4.21%。换股股份将根据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之特别授权而配发及发行。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24,400,000港元。

可换股债券的转换受限于(其中包括)转换及发行换股股份将不会导致触发股东于收购守则下之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除非(a)该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遵守收购守则及就彼等尚未拥有之全部股份提出全面要约;或(b)豁免该债券持有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之规定的清洗豁免获独立股东批准,并于转换完成日期前获执行人员授出。

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后方告完成。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认购人持有598,885,818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3.07%。由于认购人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4A条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认购事项将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公告、通函、申报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本公司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独立股东批准(其中包括)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取得特别授权)。

于本公告日期,认购人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3.07%,故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就有关认购事项及取得特别授权之决议案进行投票。

董事会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将获委任,以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因需额外时间编制载入通函之相关资料,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将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认购事项须待多项条件达成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后方可作实。因此,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不一定会进行。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彼等如对本身情况及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务请咨询其专业顾问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