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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网易商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最新情况之补充公布

2017-10-03 19:06:00

兹提述鑫网易商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统称「十二月公布」)、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之本公司公布(「完成公布」)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年报(「二零一六年年报」)。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词汇应与十二月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完成公布所披露,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扣除应支付予配售代理的佣金及配售事项产生的其他开支後)约为569 百万港元(相等於约人民币501 百万元)。於完成公布中公布,根据本公司的投资目标,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及未来投资。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即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发布二零一六年年报之日期),由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相关期间」)的所得款项实际用途如下︰

用途 所得款项 於相关期间的

计划用途(约) 所得款项实际用途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用作本公司除「Point-Connect」联盟积分系统

(「Point-Connect 项目」)外之一般营运资金 53 51

用作本公司认购宝怡控股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50.1% 40 40

约人民币231百万元部分用作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营运Point-Connect项目的营运资金需

求,包括(a)资本开支(如购买资讯系统硬件、软件、

建立技术平台、以及兴建工程室);及(b)营运开支需求

(如营销开支、人力资源开支及办公室租金) 31 5

(a)约人民币69百万元用作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资本开支;及(b)约人民币308百万元用作

开发并营运Point-Connect项目及电子商贸业务的营运开

支 377 –

总计 501 96

除上述之外,经审慎考虑及评估本集团营运後,董事於相关期间决定运用部分所得款项约人民币47 百万元作偿还抵押贷款,以减少本公司利息开支。董事已考虑更改所得款项用途对本集团业务的影响,相信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用途能更有效配置本集团财务资源,并属恰当,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尚未用所得款项总额约为人民币358 百万元。

於本公布日期,已用所得款项实际金额并未超过上述披露的所得款项。根据本公司的投资目标,本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所得款项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未来投资,并作股份回购。本公司进一步打算将部份尚未使用的所得款项用於有利息工具以使公司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具有灵活性。

所有尚未使用的认购所得款项将用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政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