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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2-10-07 00:00:00

兹提述畅由联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有关授出循环贷款融资之补充融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如该公告所披露,该通函(「该通函」)载有(其中包括)(a)补充融资协议、建议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资料;(b)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有关补充融资协议、建议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推荐建议致独立股东的函件;(c)独立财务顾问就有关补充融资协议、建议年度上限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函件;(d)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e)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载于该通函的若干资料,因此,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押后至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或之前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