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延迟寄发通函

2020-09-11 00:00:00

兹提述畅由联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公告所披露,该通函(「该通函」)载有(其中包括) (i)有关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建议; (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有关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代表委任表格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载于该通函的若干资料,因此,预期本通函之寄发日期将押后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或之前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