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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有关视作出售于一间附属公司的股权的主要交易

2020-08-12 00:00:00

兹提述畅由联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认购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 (i)有关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进一步详情;及(ii)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有关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该通函」)根据上市规则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载于该通函的若干资料,因此,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押后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或之前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