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长江基建集团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 就建议收购目标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及优先权益证成立合资企业 - 延迟寄发通函

2017-08-30 16:44:00

兹提述长实地产、长江基建及长和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联合刊发的公告(「联合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由长实地产及长江基建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47 条联合刊发。

按联合公告所述,长实地产及长江基建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底前将各自载有(其中包括)合资交易资料的通函分别寄发予其各自股东。由於有关通函的内容定稿需要额外时间编制,现预期长实地产及长江基建各自寄发通函的日期将延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或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