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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更改公司名称;(2)董事调任;(3)更换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理;及(4)委任首席财务官

2019-08-15 00:00:00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

万科置业(海外)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英文名称由「Vanke Property(Overseas)Limited」更改为「Vanke Overseas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并将其中文双重外文名称「万科置业(海外)有限公司」更改为「万科海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议更改公司名称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以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获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后,方可作实。

董事调任、更换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以及委任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起:

1.李凯彦先生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

2.Lin Lily女士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

3.陈颖杰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兼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以填补赖爱慧女士辞任后之空缺;及

4.叶凯雯女士获委任为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