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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及关连交易 收购ENIGMA COMPANY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

2021-11-23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交易时段后),卖方与买方(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向买方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自卖方购买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代价按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条件而定。销售股份指目标公司(其间接持有该物业)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完成后,目标集团各成员公司将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而其财务业绩将综合併入本公司之财务报表。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25%但低于100%,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重大交易。

此外,由于卖方为万科香港之全资附属公司,而万科香港为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75%之控股股东,故卖方为一名关连人士且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亦构成一项关连交易。因此,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之申报、公佈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寄交股东。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万科及其联繫人除外)须就批准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决议案放弃表决。万科之联繫人WklandInvestments于292,145,949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75%,并将就有关决议案放弃表决。

警告

收购事项须待条件达成或(如适用)获豁免后方告完成,因此,收购事项未必一定付诸实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