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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未经审核营运统计数据及土地收购资料

2020-06-04 00:00:00

未经审核营运统计数据

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统称「 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公佈,于 2020 年 5 月,本集团实现合约销售金额约人民币224.12亿元;合约销售面积约203.93万平方米。

2020年1 月至5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714.55亿元;累计销售面积约654.15万平方米。

土地收购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8-0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东至规划五路,南至跃进河,西至规划三路,北至规划八路,出让面积为39,754.6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0。本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134,500.00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天津市编号为津武(挂) 2020-00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光明道北侧,出让面积为78,099.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1.6。本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131,320.00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南通如皋市编号为R2020038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以东、李渔南路以西、汪明路以南,出让面积为76,482.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且<2.4。本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92,390.26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周市镇长江北路东侧、优比路南侧地块。该地块位于昆山市周市镇长江北路东侧、优比路南侧,出让面积为57,333.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2且≤2.3。本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101,220.00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常州市编号为 2020-06-01 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钱资湖大道北侧、徐塘路西侧,出让面积为 56,96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0。本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68,359.20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江苏省苏州市编号为苏地2020-WG-11 号地块。该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兴盛路北、御窑路东,出让面积为63,06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5。本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97,443.20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编号为[2020]701 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包头市昆区北部区民族东路东、现状森林春天商业楼北侧,出让面积为48,475.5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为城镇住宅用地>1.0且≤2.3、商服用地>1.0且≤2.2。本集团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29,966.07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陕西省安康市编号为AK001-002-(094)-858号和AK001-002-(094)-859号地块。其中: AK001-002-(094)-858号地块位于安康市南环东路南侧、南平路北侧,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村范围,出让面积为98,282.11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木竹桥路东侧地块≤3.0、木竹桥与汪家梁路交汇处西北侧地块≤2.3、木竹桥与汪家梁路交汇处西南侧地块≤2.7; AK001-002-(094)-859号地块位于泸康大道东侧,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村范围,出让面积为89,674.0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兼居住用地,容积率为:泸康大道与南平路交汇处东北侧地块≤2.6、木竹桥与南平路交汇处西南侧地块≤3.0、泸康大道与南平路交汇处东南侧地块≤2.4。本集团共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51,600.00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编号为 2020B1 号、 2020B2号、 2020B3号和 2020B4号地块。该项目出让面积为172,441.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0且≤2.8,其中: 2020B1 号地块位于泗阳县北京路北侧、洋河路西侧; 2020B2号、 2020B3号和 2020B4号地块位于泗阳县文城路南侧、洋河路西侧。本集团共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34,857.69万元。

本公司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山东省泰安肥城市编号为 2020-7(A)号、 2020-8(A)号和 2020-8(B)号地块。该项目出让面积为 117,225.00平方米,其中: 2020-7(A)号地块位于肥城市泰西大街以东、肥桃路以北、贵和路以南,规划用途为商服设施用地,容积率为<2.3; 2020-8(A)号地块位于肥城市新城路以南、南军寨社区以东、白云山街以西,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2.2; 2020-8(B)号地块位于肥城市龙山路以北、南军寨社区以东、白云山街以西,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2.2。本集团共需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31,036.26万元。

上文所披露的销售数据未经审核,乃根据本集团初步内部资料编制,鉴于收集该等销售资料的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故该等销售数据与本公司按年度或半年度刊发的经审核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数字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供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考。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及避免不恰当地依赖该等资料。如有任何疑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寻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