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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及暂停办理股东过户登记手续变动

2019-06-21 00:00:00

兹提述(i)飞鱼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的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内容有关购股协议、结构性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包括收购事项及有关结构性合约的期限)、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ii)随附通函寄发的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寄发通函及暂停办理股东过户登记手续(「寄发公告」)。除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宣佈,原定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三时正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将予延期,以符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兹通告股东特别大会续会(「股东特别大会续会」)将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三时正举行。股东特别大会续会的场地维持不变,仍在中国褔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4号2栋1楼会议室举行。

本公司特此宣佈,由于股东特别大会延期,为釐定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续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自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东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为符合股东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续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以作登记。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的变动外,通函、通告、代表委任表格及寄发公告所载的全部资料及内容将维持不变。就股东特别大会与通函一併寄发的代表委任表格就股东特别大会续会而言将依然有效。于股东特别大会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所有代表委任表格就股东特别大会续会或其任何续会而言均有效。

拟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股东应知悉上述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