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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环球盈利警告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及寄发年报

2018-03-19 19:16:00

本公告由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49(3)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盈利警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其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可得之资料,预计本集团可能录得亏损,而其幅度或远高於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录得者。预期本集团亏损较上个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亏损大增约八倍(尚未经审核),主要受下列因素之合并影响所致:

(1) (主要)本公司对联营公司所作之投资出现重大减值;

(2) (主要)预计本公司附属公司因相关借款人潜在拖欠及╱或若干无抵押贷款之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因素而作出若干贷款撇销;

(3) 独立理财顾问业务持续亏蚀,主要因为就稳定顾问人员而推出之挽留计划招致重大成本;及

(4) 就经前任管理层批准於中国之声称错误销售若干财务产品之和解而招致亏损。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核。本公司正在审定本集团就其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二零一七年全年业绩」)。整体二零一七年全年业绩将仅於所有相关业绩及会计处理落实时方予以确定。

延迟刊发二零一七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一七年年报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内容有关更换本公司核数师之公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新任核数师,由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起生效。由於更换核数师,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收集充足资料以供新任核数师执行及完成其审核程序。预计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将无法公布二零一七年全年业绩及寄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一七年年报」)。因此,截至本公告日期尚未决定就(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二零一七年经审核业绩而召开董事会会议之日期。

延迟刊发二零一七年全年业绩公告及寄发二零一七年年报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3.46条及第13.49 条。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有关批准二零一七年经审核业绩之董事会会议及发放二零一七年经审核业绩和二零一七年年报之日期及任何其他更新资料。

兹提述上一份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的公告,本公司仍继续协助执法当局调查。由於在公告所载的该事件涉及执法行动和潜在诉讼,公司现阶段不适宜就事件作进一步评论。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