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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核数师

2022-12-14 00:00:00

更换核数师

本公告乃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发佈。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经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与审计相关的专业风险,审计费用水平以及根据当前工作流程的可用内部资源)后,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富浩华」)已辞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国富浩华与本公司对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审计的审计服务费用未能达成共识。国富浩华在其致本公司的辞职函中表示,概无有关其辞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核数师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董事会与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确认,并无其他有关更换核数师之事宜或情况需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确认,国富浩华尚未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财务报表展开任何审阅或审计工作。董事会认为,更换核数师将不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审计及全年业绩公佈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认为,更换核数师可使本公司有效控制成本及降低本公司整体营运开支,从而更好地应对本集团之日后业务发展。此举亦符合良好企业管治常规,原因为其提升本公司核数师的独立性,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国富浩华过去多年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

委任核数师

根据审核委员会推荐建议,董事会议决委任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马施云」)为本公司之新任核数师,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生效,以填补国富浩华辞任后出现之临时空缺。大华马施云将留任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欢迎大华马施云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新任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