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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之补充公佈

2019-09-12 00:00:00

兹提述太睿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年报」)。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于年报中补充以下额外资料:

重大投资

1. 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投资

诚如年报第117页所披露,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投资约为23,196,000港元。

该投资仅构成本集团对基石证券有限公司(「基石证券」) 23,000,000股非上市股份之投资,约占基石证券全部已发行股本8.81%(「 基石证券投资」)。基石证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持有牌照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及第6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主要从事证券交易业务。

基石证券投资由本集团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初步收购,成本为23,000,000港元。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基石证券提供的内部财务资料所作的管理层评估,该投资公平值为23,196,000港元,约占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综合资产总值122,967,000港元之18.86%。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投资录得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公平值变动所产生的未变现收益196,000港元。概无任何已变现收益或亏损,或已收取任何股息。

本集团已作出不可撤销选择,将基石证券投资作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入账。本集团拟将该投资作为长期投资而持有。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与其有关之短期盈利模式或惯例。

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

诚如年报第124页所披露,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约为2,154,000港元,包括以下投资:

南茂投资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投资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茂」)10,284股美国预托股份,根据公开资料,占南茂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美国预托股份之0.21%(「南茂投资」)。

南茂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在台湾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台湾证券交易所代码:8150),其为无厂公司、集成设备制造商及铸造厂提供全面半导体测试及包装解决方案之领先独立供应商。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南茂与其母公司百慕达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该合併之考量乃将现金与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交易的新发行美国预托股份(股份代号: IMOS)进行合併。有关南茂之进一步资料,请参阅网站www.chipmos.com。

南茂投资成本为1,328,000港元。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南茂美国预托股份之报价,该投资公平值为1,359,000港元,约占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综合资产总值122,967,000港元之1.11%。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投资录得(i)股息收入13,000港元; (ii)交易活动产生之已变现收益457,000港元;及(iii)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未变现亏损1,083,000港元。

本集团拟将南茂投资作为持作买卖权益工具而持有。过往存在与其有关之短期盈利模式。有关本集团南茂投资交易之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之公佈。

博华太平洋投资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投资博华太平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博华太平洋」) 15,000,000股上市股份,根据公开资料,占博华太平洋已发行股份之0.01%(「博华太平洋投资」)。

博华太平洋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1076),其主要从事博彩及度假村业务,包括发展及经营塞班岛综合度假村。有关博华太平洋之进一步资料,请参阅网站www.imperialpacific.com。

博华太平洋投资成本为1,465,000港元。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博华太平洋股份之报价,该投资公平值为795,000港元,约占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综合资产总值122,967,000港元之0.65%。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投资录得(i)零股息; (ii)零变现收益;及(iii)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未变现亏损670,000港元。

本集团拟将博华太平洋投资作为持作买卖权益工具而持有。过往除初步收购外,概无与其有关之交易活动。

上述补充资料并不影响年报中包含的任何其他资料,且除上述披露者外,年报中的所有其他资料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