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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收购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买卖协议的补充协议

2019-07-02 00:00:00

兹提述国际娱乐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告赋予该等词汇的相同涵义。

补充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交易时段后),买方(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Ng先生及王先生(即卖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据此,买方与卖方同意就完成的若干行政安排对买卖协议作出若干修订。根据补充协议进行的主要修订载列如下:

1.完成日期为于买卖协议的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后十(10)个营业日内的任何营业日(由买方指定)或卖方与买方可能书面协定的有关其他日期;及

2.买方同意接受将由各卖方于完成时根据买卖协议交付有关目标集团的有效存绩证明及董事在职证明,前提是该等凭证的日期不超过完成日期前三十五(35)个营业日。

除所披露者外,买卖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仍具十足效力及有效。

本公司将会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收购事项任何重大发展的最新消息。

由于完成不一定圆满完成及收购事项不一定会进行,因此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